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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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1:58
如果没有提前通知,而且没有约定具体违约的赔偿额度,一般来说是按照租金的比例(如一个月房租)来赔偿,或者说造成了租户重大损失的话(必须是因为来不及搬离造成的),可以要求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不过一般来说,商谈续租与否是双方共有的责任,租户也有责任在最后半年租期快到时,表明需要续租的意愿。
口头许诺原则上成立合同,但取证很难,如无法有效证明,对方不予承认的话则一般不认为达成协议。纯粹从现有情况来看,法院应该支持C的主张,因为本案中他属于善意第三人,而且手续完备。无论租房合同是否到期,A都属于非法侵占。A应该和B打官司,诉违约或侵权。
不过现实中,有时候法官会劝双方庭外和解。这种情况下,如果C的手续齐备,则根据物权法和合同法,C在房屋转让合同签署并完成过户登记后,合法占有该房产。所以无论是否有赔偿问题,都和C无关,而且如果C无意出租,则A必须搬迁。
再看A和B之间的租房合同,无论实际租房行为持续了多长时间,最终要看的还是租房合同。原则上如果B要求A在租房合同到期后离开,不续签,除非合同另行规定(比如说B必须给A提前3个月通知等等),否则A无权单方面要求续租。具体情况,还需要看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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