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过失杀人、等有什么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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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8:09
故意杀人罪
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构成要件
(1)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杀人行为。
第一,杀人的行为方试多种多样,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第二,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只有人被杀死,才成立犯罪既遂。
第三,若象投毒、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杀人,没有危及公共安全才构成本罪,如果危及公共安全则构成公共安全方面的罪。
第四,正当防卫等正当行为致他人死亡的,如果符合正当防卫行为的条件,不构成本罪;
第五,对尸体实施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属于对象的认识错误和不能犯未遂。
(3)本罪的主体为已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动机不影响定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1)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只有发生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本罪。
(3)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梳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主体是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
(1)对过失重伤进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应直接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定过失致人重伤罪,即使过失致人重伤中不包括致人死亡的情况。
(2)本罪与其他过失犯罪的区别。
第一,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就不再以本罪论处,而应定公共安全方面的犯罪;
第二,如果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就按照特别优先的原则处理,例如交通肇事罪中也会出现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不定本罪,应定交通肇事罪。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8:09
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对于死亡这一结果的态度上,故意杀人对于被害人死亡这一结果是抱希望的态度,而过失杀人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对于死亡的结果是持否定的态度,一个是应当预见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一个是由于过于自信轻信自己能够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8:10
当行凶者有意识的想伤害对方,造成对方死亡,这叫故意杀人;当行凶者无意识的行为造成对方死亡,这叫过失杀人.
举个例子,你在楼上擦窗户,无意中水桶落下,砸死一人,这叫过失杀人.
你在楼上擦窗子,和楼下邻居吵架,你把水桶砸向邻居,造成死亡,这叫故意杀人.
你如果说,你用水桶砸人,又没有想到正好会砸中头部,会把他砸死呢?这就能算你过失杀人了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8:10
主观方面有区别。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8:11
美洲一哥的答案已很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