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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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2:53
购房时已经交付的定金是可以退还的,但若购房者想要追回已付的定金,便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特定条件。具体而言:1.由于购房者个人原因无法达成预定销售合同的签署,那么购买者无权索要定金的退还。2.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如果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收益而与第三方另行签署了预定销售合同;或者在尚未获得预定销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便与购房者签订了预定销售合同;亦或是没有提前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之前该商品房已经存在查封、抵押等实际状况,那么开发商都应该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3.由于非开发商及购房者双方责任造成的原因主要包括:双方在预定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从而导致预定销售合同未能顺利签署,此时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