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卫生局内设机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20:24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8:26
卫生局设有5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与计划财务股合署)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政策调研,综合协调政务、事务工作。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卫生事业经费。同时,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信访、宣传报道、对外交流和外事工作。
(二)医政股(与中医股合署)负责医疗机构管理,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献血法和护士管理条例的实施管理。研究指导全市医疗机构改革,拟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依法规范血站血液质量安全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质量管理,指导“120”急救电话的调度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中的医疗救治工作。同时,负责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和境外医师来普行医的管理,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广告审查和卫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管理。
(三)卫生法制与监督股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包括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规范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指导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执法责任制建设、卫生执法和卫生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机关法律事务,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和学校卫生的监督工作,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医疗卫生机构、母婴保健、传染病防治的监督工作。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有关工作规范,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四)疾病控制股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牌子。负责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规划和基层防保组织工作规范实施。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工作,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及其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组建全市监测和预警系统,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接报、报告和处理。
(五)人事股负责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标准的贯彻执行,以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局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卫生专家管理工作。此外,负责局机关及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统战、政治思想教育、工、青、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保留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城乡社会卫生管理、监督和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工作。保留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订全市干部保健工作计划,指导全市干部保健工作,以及市干部保健对象的管理、干部体检年度方案的制定、定期体格检查、干部保健对象健康档案的建立和保管,以及市委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