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权接受新闻采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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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2:38
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是无权接受新闻采访,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记者,都无权。
《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没有找到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可以批准除律师和家属之外的人进羁押场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
因此让电视记者进入看守所采访犯罪嫌疑人,并在电视上播出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记者、办案单位和看守所严重违反《看守所条例》规定。如犯罪嫌疑人是被迫采访,电视将采访公开播放,则侵犯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
当前这种行为普遍存在,尚没有引起司法和人大重视,相信有一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2:38
一个人最重要的权利是人身权利,也就是说人身权利是放在第一位的,人身自由式人身权利的一项内容。
既然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了,也就是人身权利受到限制,可想而知,连自己的人身权利都不能保证,他怎么能保证自己的其他权利呢。
公安机关完全有权利不接受记者的采访,包括有关影响案情进展的案件所涉及到得犯罪嫌疑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2:38
没有权 剥夺政治权利的 不可以随便说话 在押的当然剥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2:37
按说是有这个权利的,但是实践中是很难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2:37
够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