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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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7:27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在的中级*,都有权审理公益类环境行政诉讼。中级*在收到此类诉讼请求之后,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在报请高级人民*批准后,将案件交给基层*来审理。一、公益类环境行政诉讼的管辖问题怎么解决?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在的中级*,都有权来处理公益类环境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管辖。 中级人民*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报请高级人民*批准后,裁定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交由基层人民*审理。 同一原告或者不同原告对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必要时由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第七条 经最高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辖区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确定部分中级人民*受理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中级人民*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区域由高级人民*确定。
二、*提出环境公益诉讼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人民*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被告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明材料;
(三)检察机关已经履行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
*等若是想要提出环境的公益诉讼,首先需要经历一定的诉前程序,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交证明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的材料,也需要提交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等其他*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