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住房被法院执行的前提到底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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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20:55
1. 穷尽其他财产执行。若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以执行的财产,应优先执行其他财产,不能直接对唯一住房进行执行。
2. 解决被执行人临时住房问题。3. 申请在先原则。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房产,应以申请人申请为前提,*不得主动采取执行。4. 执行唯一房产应综合考虑。充分考虑执行该房产需要的评估、拍卖等费用的情况,避免采取执行后,所剩资产不大的情况发生。
网友认为:
最高法保护的是你的基本生存权,你拥有的唯一住房,能够分拆出来一部分财产的,*会将你现有住房拍卖以用来抵还债务。但是会从拍卖款中给你扣留部分卖房款,为你解决暂时困难。记住只适用于唯一住房。
应该用他的房子还债的,因为房子也是你的资产,我就在99年把房子买了还债的,你欠人家的钱就是倾家当产也要还人家,谁的钱挣的也易。
最高法2017年3月28日发布公告,生存权大于债权,明确唯一住房一般不得执行!
欠账还钱理所当然,在工地干活容易吗?国家就应该这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