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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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20:17
为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导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合作,发布了公告,其公告编号为2011年第40号。公告的核心内容是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的制定和发布,旨在规范和引导公务用车的选购行为。
此管理细则详细规定了党政机关在公务用车选型方面的标准和流程,旨在保证公车使用的合理性、节能性和经济性。它旨在提升公务活动的效率,同时也是对公共资源的有效管理。公告要求所有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这一细则,确保公务用车的选购符合规定。
公告的附件部分,提供了完整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供各相关部门参考执行。发布日期为2011年11月14日,标志着这项管理政策正式生效,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选购行为产生了深远影响。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于2011年11月1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告2011年第40号发布。该《细则》分总则、申报企业及车型条件、《目录》的制订、监督管理、罚则、附则6章22条,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