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6万,对方没工作,有房,强制执行不了怎办,2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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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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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3:17
1、关于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的给付金钱义务,被告没工作、唯一住房不是无法强制执行的法定事由,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提供符合当地租赁市场价格5至8年的租金,随后对其唯一住房进行拍卖,使用拍卖所得的价款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当然,剩余部分应依法返还对方。
最高人民法院一位执行局副局长,曾在公开场合表态,法律保护债务人的唯一住房,并非是保护的所有权而是使用权。因此,在申请执行人可以提供给被执行人相应的廉租房或者符合当地租赁市场价格5至8年的租金,可以对其唯一住房申请强制执行
2、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3:23
卖房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3:20
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