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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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4:26
志愿者,一种以个人意愿为核心的行为,是指那些不计报酬,自愿投入时间和精力,推动人类进步、社会福利和社会发展的人。他们所从事的服务范围广泛,包括消防志愿者、抗震救灾、奥运志愿者、社区服务、环保行动,甚至网络支持,这些类别体现了他们服务的多样性。
志愿者的来源,其核心概念源于拉丁文词汇"voluntas",意为“意愿”。在我国,这个词汇的表达略有差异,大陆地区称之为志愿者,香港地区则称为义工,台湾地区则称作志工。尽管称呼不同,但志愿者的本质——自愿奉献和服务的精神,是各地一致认可的。
志愿活动体现了个人的志向和愿望,如三国时期嵇康的期望,杜甫的志愿,以及现代人希望通过教育子女和为家庭争光来实现的人生目标。在社会层面,志愿者的意愿更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他们愿意在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如郭曙的愿意随从,显示出志愿精神的强烈意愿。
志愿者(英文Volunteer)联合国将其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