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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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7:31
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一章为总则,旨在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规范消防安全活动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条强调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构建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具体实施消防监管。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需遵照执行。
第五条着重于消防安全教育,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机构需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并组织疏散逃生演练。
第六条赋予公众举报、投诉和制止不安全行为的权利,以及维护消防安全、报告火警的义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参与灭火工作的责任。
第七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公益事业,对公共消防事业的捐赠给予支持。第八条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会得到表彰和奖励。
最后,第九条设立每年11月9日为本省的消防日,以加强消防安全意识的普及和庆祝。
2010年5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消防条例》,今年7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消防条例是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