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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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8:55
在周朝时期,存在着一套被称为"八法"的管理制度,它是当时治理百姓的重要准则。根据《周礼·天官·大宰》的记载,"八法"具体分为八项:一是官属,用来管理整个国家的事务;二是官职,用于区分和管理国家的不同部门;三是官联,强调官吏间的协作与会合;四是官常,强调听取官吏的建议和意见;五是官成,以制定*和规范来治理国家;六是官灋,确保公正法律的实施;七是官刑,纠正不法行为;八是官计,监督并防止国家资源的浪费。这套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都有所体现,如《南史·宋武帝纪》中提到的"九伐之道"与"八法之化",展示了其深远影响。
在明朝初期,吏部对于官吏的考察也采用了"八法",对不称职的*会按照老疾、疲软、贪酷、不谨等四类进行分类。到了成化年间,又新增了才力不及一项。清代,对官吏的考核更为详尽,将不法行为分为贪、酷、疲软无为、不谨慎、年老、有疾、浮躁和才力不足八种情况,针对每种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这就是所谓的"八法"。具体的规定可以在《清会典·吏部·考功清吏司》中找到,而章学诚的《丙辰札记》中也有相关记载。唐孙华在诗中提到的"九阍深詄荡,八法长奸欺",反映了这一制度在维护官场秩序中的作用。
八法拼音,bā fǎ ,注音,ㄅㄚ ㄈㄚˇ ,八法可能指以下几个方面:医学、武术、书法、法制等。其中中医又分有治疗八法和针灸八法。中医在辨证论治原则指导下的八种基本治疗*的总称。它包括:汗法、吐法、下法、和法、温法、清法、消法、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