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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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4:48
从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价值观来确定电子商务合同履行地与管辖规则《解释》规定,消费者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以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其核心价值观是便利消费者维权。有一项规则易于引发争议,即《解释》同时规定对于电子商务合同如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为电子商务供应商利用技术优势而强制设定消费者只能选择在供应商所在地解决纠纷提供了可能。因为如果消费者不作此种选择的话,则电子商务合同在技术上无法“成交”,导致消费者*接受不利管辖条款。对此,应当援引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制度,严格审查电子供应商以格式条款确定的管辖地是否履行了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是否在管辖条款方面为消费者设定了“强制缔约”等因素,从而确定其管辖约定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