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一万块钱给我的朋友 没写借据 借他的时候我的一位同学在场的 都...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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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7:48
既然是朋友,那最好不要通过法律手段。先通过朋友给他捎个话之类的。如果不行,你可起诉,只要另一个朋友出一个证明就可以了。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根据以上规定,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如债权人主张权利,且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又叫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的,视为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
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7:50
那你已经把这当做借钱,那么有可能他就还不上,或者是有什么问题,只能仔细的沟通了,如果能证明他有偿还能力不还的话,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