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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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4:05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涵盖了社会保险的全面管理与服务,具体职责如下:
首先,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积极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努力提高保险基金的征缴率。这为实现社会保险的普遍性和公平性奠定了基础。
其次,中心严格按*规定支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保费用,确保本级统筹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养老金的正常社会化发放,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第三,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基金的征缴、运营和拨付,确保基金的专款专用,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为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中心依法开展各类社会保险业务,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业务,以及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业务和对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同时,中心还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社会保险服务的全面覆盖。
此外,中心审查参保单位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检查、监督、考核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执行情况,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
在财务纪律方面,中心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的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
中心还负责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服务透明度。
制定市区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和标准,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县级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确保服务的标准化和统一性。
建立、维护市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保证数据的完整准确,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管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预测算,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最后,中心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8年,是隶属于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多年来,中心始终以“情系百姓、服务社会”为宗旨,不断提升学习能力、经办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了“覆盖对象全员化、业务经办效能化、办事流程规范化、数据管理信息化、管理服务社会化”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运行模式,初步建立起城乡一体、保障多元、管理科学、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经办体系,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险的“安全网”和“稳定器”作用,深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