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20:5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00:19
如果我没理解错误的话,你们应该是实际的被告人,但是原告在写诉讼状的时候将主体填写错了。这种情况下,虽然证据全部是你们公司的证据,但是你们并不属于诉讼的任何一方,没有必要应诉,除非原告变更诉讼主体(即被告人)。
如果原告改变了被告人,那么根据现行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如果你们可以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即有正规进货渠道),那么最终会责令你们停止销售侵权产品,但是不会进行侵权处罚。但如果你们明知是侵权产品依然销售的话,将有很大可能被判侵权,并予以相应处罚。
根据你的描述只能回答到这种程度,如果你还有新的疑问的话,可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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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没理解错误的话,你们应该是实际的被告人,但是原告在写诉讼状的时候将主体填写错了。这种情况下,虽然证据全部是你们公司的证据,但是你们并不属于诉讼的任何一方,没有必要应诉,除非原告变更诉讼主体(即被告人)。
如果原告改变了被告人,那么根据现行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如果你们可以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即有正规进货渠道),那么最终会责令你们停止销售侵权产品,但是不会进行侵权处罚。但如果你们明知是侵权产品依然销售的话,将有很大可能被判侵权,并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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