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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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18:57
最近我们一直看到非法拘禁,以及非法行为等的相关知识,那么对于非法拘禁的相关知识我们也是了解了不少,那么对于非法拘禁是否可以进行赔偿,如何赔偿?
网友咨询:涉嫌非法拘禁,刑拘后又释放了。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国家赔偿不?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王禹婷律师解答:
非法拘禁是未经法定程序*他人人身自由,比如把受害人关到某仓库里三天,一般这种情况跟国家赔偿无关,但这种事若是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是干的,就涉及国家赔偿了。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3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王禹婷律师解析:
根《国家赔偿法》据第30条规定并非所有侵犯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都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赔偿方式,其仅适用下列侵权行为:
(1)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公司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
(2)行政机关非法拘留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3)行使侦查、检察、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错误逮捕,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
(4)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致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损害的。
上述情形均属国家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同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对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的损害。国家机关在纠正违法行为时,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国家赔偿的标准: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执业期间承办过各类民事、经济合同纠纷、房产买卖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人身侵权纠纷、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免于刑事处罚、缓刑、减刑等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