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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1小时前
在会计工作中,建账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基本要求,由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会计法》强调,所有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立会计科目和账簿,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公司等各类企业都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账簿并接受相关监督。个体工商户即便不能设立完整的账簿,也需经税务机关认可进行简化记账。税收征管法规定,所有生产、经营者需按照规定设立账簿,如实记账。《规范》则进一步强调,所有单位都应依据会计法和国家会计制度建立会计账册,提供合法、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以支持经营管理。
依法建账不仅是法律的强制,也是强化企业经营管理的必要手段。会计账册是收集、整理和分析财务信息的基础,能帮助企业管理者全面了解经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虽然建立账册会带来成本增加和人力资源需求,但其带来的经营管理效益远大于成本。账册建立的规格和方式应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在法律框架内确定,避免混乱。
然而,目前仍存在一些单位在建账方面存在问题,如未按规定建账,账目混乱,甚至存在账外账和虚假账目。特别是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在建账方面尤为突出。国家对此已采取措施,如*的整顿通知和国家税务局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建账要求和私营企业的账簿设置标准,以提升会计工作的质量和秩序。
新建单位和原有单位在年度开始时,会计人员均应根据核算工作的需要设置应用账簿,即平常所说的“建账”。建账基准日应以公司成立日即营业执照签发日或营业执照变更日为准,由于会计核算以年度、季度、月进行分期核算,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公司成立当月月末或下月初为基准日。如果公司设立之日是在月度中的某一天,一般以下一个月份的月初作为建账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