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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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8 14:36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从定义不难看出甲乙二人应该定为抢劫罪。理由是:其实两个罪名在现象上有相似之处,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时也会对侵害人进行威胁恐吓或施加危害相要挟,但是,他们是有明显区别的。1、抢劫罪对被害人是当场使用暴力,威胁、要挟。例如:当场对被害人采取殴打,麻醉,或使用其它方法足以是被害人丧失反抗而夺取财物。敲诈勒索以是将来施加某种危害相威胁要挟。使被害人产生恐惧而主动交出财物。2、也许你会问,抢劫罪行为人有时不也是用威胁语言、行为使被害人主动交出财物吗?但是,这种威胁是当场实施的,并且是对被害人本人实施。而敲诈勒索罪是以将来施加危害相要挟,这种危害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比如:被害人没有害怕,不予理睬。危害也不一定发生。另外敲诈勒索所言的危害不限于被害者本人,比如:他可以说如果你不交出财物,他会危害你的亲人,破坏你的财产,揭露你的隐私等等。也就是敲诈勒索不但对人身进行威胁,也及于财产威胁。抢劫罪只是当场针对人身。3、被害人主动交出财物是否认为不是抢劫?不是!抢劫罪的威胁是当场的,现实的。威胁的语言可以使明示的也可以使暗示的。比如:“把钱拿出来,不然打死你!”也可以说:“你看我的刀子亮不亮?”暗示其要发生的行为,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主动交出财物,这就是暴力相威胁的实例。而敲诈勒索所示的危害可能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