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关于学位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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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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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17:40
近年来,随着全面二孩、异地高考、幼儿成长补贴等*的实施,盐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资源愈发紧张。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权益,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盐田区自2019年起在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盐田区外国语小学东和分校试行学位住房锁定*。
根据规定,一套住房仅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不接受合租。若为购房,监护人需持有房产份额50%以上(不含50%)。同一法定监护人有多名子女时,一套住房可供所有子女申请学位。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的住房申请学位,则该住房仅限其一个子女家庭使用。
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凡用于新生和插班生学位申请的住房将被锁定。锁定期间为小一和初一学位住房分别锁定6年和3年,插班生学位住房锁定至该生学段毕业。本温馨提示发布前已占用的学位住房未被锁定。
学位住房锁定与学籍挂钩,一旦建立学籍即被锁定,毕业后锁定自动解除。若学段内中途转学,家长需向区教育局教育科申请解除锁定。
2019年9月30日后,有需要的家长可登录“盐田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系统”查询拟购或拟租房屋是否被锁定。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ytjjk.sz.e.cn/visitytgbxyxqfcx。视今年试行情况,2020年秋季招生时,拟增加试点学校实行学位住房锁定*。
学位住房锁定*由盐田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为25228527。
盐田区自2020年秋季全面实施学位住房锁定*,要求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需具备25位房屋编码,且符合锁定的其他规范条件。以下情况可延迟锁定:受房屋拆迁影响,不能提供有效住房申请材料的申请人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及学区内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其他未取得《入伙通知书》的辖区购房申请人需提供2022年4月1日之前的购房合同原件、首期款收据、银行按揭贷款相关证明材料及学区内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上述情况按自有产权房类型提交材料并积分,按房产房屋地址当年所在的学区申请学位,并须签署学位住房延迟锁定承诺书,承诺在获得产权证后随即锁定本住房学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