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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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0:23
中国*实施统一且分级的信息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证券期货业的稳定运行。其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整体协调与指导,业务监管部门则依据其职责范围对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进行信息安全监督与检查,派出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对区域内机构进行类似监督。
中国*负责制定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确保行业遵循统一标准。对于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中国*有权进行信息安全检查,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若机构未能达到规定要求,将被要求限时改正,违规期间可能面临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暂停或*。
中国*有权要求相关机构提供信息安全相关资料,并督促其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数据。此外,他们还会组织制定并指导行业进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对可能损害投资者权益或市场稳定的信息安全事件,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给予行政处罚。
对于发现的系统漏洞、安全隐患或产品缺陷,中国*在全行业范围内通报,以提升整体安全水平。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机构,*将视情况采取包括责令改正、谈话警告、出具警示函等在内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时,可能涉及罚款或更严厉的处罚。
2012年9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2号公布《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基本要求、持续保障要求、产品及服务采购要求、行业自律、监督管理、附则7章51条,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信息字〔2005〕5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