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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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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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6 20:36
上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发展科、规划建设科、经济开发区安监分局(社会事务科)以及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
办公室负责当好领导参谋,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内部事务,管理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经济发展科负责对进区项目的核准、申报工作。协助区内企业编制较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协调区内生产企业的正常业务协作,提供进区项目的服务支持。同时,负责统计进区项目的投资总额及资金到位情况,监控固定资产、企业生产等。
规划建设科提出开发区配套设施的总体规划和设施建设预算方案,组织实施。办理项目定点和土地征用报批及政策处理工作。收集有关数据资料,编制区内设施建设资料图纸,并负责区内环保工作。
经济开发区安监分局(社会事务科)负责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协调区内建设单位按规划施工,处理违章建筑,监督物业管理,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社会事务和居委会等工作。指导城建管理监察中队工作。
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负责生态化建设环评及环境认证工作,预审开发区范围内项目环评。配合市环保执法部门监察市容市貌、环境秩序等。审批破道、挖掘及临设广告。协调道路维修、养护与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工作。负责项目单位排水排污许可证的初审工作,执行其他开发区管委会安排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