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中止的条件有什么中止后怎么恢复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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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7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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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2:57
探望权中止的条件如下: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探视权人可以向*申请恢复探望权,人民*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