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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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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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3:10
虚假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证明
虚假诉讼,需要证明虚假诉讼行为,当事人之间有无诉讼纠纷,这些可以通过当事人陈述、第三人证言、录音录像、书面证据等资料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3:10
如果发生民事纠纷,可以向人民*起诉。但是如果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虚构事实,向人民*提起虚假诉讼的,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虚虚假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证明?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虚假诉讼,需要证明虚假诉讼行为,当事人之间有无诉讼纠纷,这些可以通过当事人陈述、第三人证言、录音录像、书面证据等资料证明。
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九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他人合法权益,包括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提起撤销之诉,经审查,原案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处理。
第一百九十一条 单位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或者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行为的,人民*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三百零一条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人民*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
刑法修正案(九)对虚假诉讼新增规定:
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