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15:1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1:52
*是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你可以向*机关控告或向人民*提起自诉。
*,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区分*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1)*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露得*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论处。
《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1:53
就因为他欠钱不还,叫她还钱,不还就算了,还在qq上发说说骂我,并把没有的事也说,说的非常难听,而且有好多人转发,让我很难抬头,几乎整个市内都知道了,我应该怎么办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1:53
你好!你所反映你爸爸与你小姨之间不构成*,*前提是其目的让对方受到刑事追究,因此你爸爸的行为为构成此罪,如果你爸爸继续对你小姨这样她可以选择追究你爸爸的民事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1:54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