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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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4:14
首先,房子是该父亲名下,无论两套房子定性为该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该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长子Y都没有理由独自占有该房,但是这里有一个细节很需要注意,因为可能绕过产权继承问题,即:拆迁。拆迁就是把房子拆了,不存在了,再另外补偿,所以这种情况房子的产权就可能在这个过程中灭失,因为负责拆迁工作的人员可能并没有那么专业的法律知识,有些地方的拆迁程序也没那么细致,该父亲去世,母亲没有民事行为能力,Y一家又是长年居住在该房中,有可能造成这样一种情况,即Y私自以代理人的身份签订拆迁补偿合同,再独占拆迁补偿,这种情况下房子产权的附加财富就等于间接转移到了Y手上。建议可以马上起诉,要求立刻对该父亲的遗产进行确权并继承,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