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7 21:34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9:45
您好,离婚时会参考以下因素。
(1)房屋产权登记情况。如果是登记双方姓名,则房屋性质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登记一方姓名,但是房屋确实是婚后为共同生活而购买的,则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出资情况。男方父母婚后出资,在出资方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如果产权证登记双方,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男方一人,男方父母出资则有可能认定为对男方一人的赠与。您的出资一般使用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对此出资也享有一定份额。
(3)您的情况房屋性质不管是登记一人还是两人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需要分割,会参考双方贡献大小、结婚年限长短、双方过错问题等因素进行分割。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9:45
婚后双方父母都出钱购买房子,一个属于赠与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虽然购房合同上是女方的名字,只要没有其他特别的约定,也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一般都是两个人平均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