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7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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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2:51
遗嘱信托设立需遵循信托法和继承法的规定。首先,遗嘱信托需采用书面形式,文件需包含委托人(被继承人)、受托人(遗嘱执行人)和受益人(继承人)这三个关键角色。受托人通常由具备理财能力的律师、会计师或信托投资机构等专业人员或机构担任。受益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非法定继承人。
设立遗嘱信托的过程包括:明确在遗嘱中指定以信托方式处理的财产,并明确建立信托的意愿,这是设立的前提。其次,确认财产所有权,信托机构需成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经法院正式任命,并通知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确保债务清偿。之后,信托机构需与遗嘱法庭合作,编制财产目录并进行预算计划,包括支付遗产相关费用和可能的财产出售计划。
在处理税务方面,信托机构需清偿所得税、财产税和继承税。如果遗嘱涉及再投资,受托人需制定投资政策,确保投资安全且盈利。信托机构还负责编制会计账目,包括遗产管理和投资活动的详细记录,经法院审核后,进行财产分配。分配过程根据遗嘱信托的进展情况决定,可能在所有事务完成后立即进行,也可能在某些事务未结束时延期。
遗嘱信托(Probate Trust)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也叫死后信托.当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也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与金钱、不动产或有价证券等个人信托业务比较,遗嘱信托最大的不同点在于,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死亡后契约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