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能够进行诉讼活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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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7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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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17:45
在我们国家,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属于*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能够进行诉讼活动吗?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能够进行诉讼活动吗
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不能进行诉讼活动。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律师补充:
民法典中未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下:
1.由父母担任其监护人;
2.其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其监护人;
3.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兄、姐担任其监护人;
4.其兄、姐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其监护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