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超生二胎如何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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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7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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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1 04:22
二胎并不是属于超生行为,如果新生儿需要进行上户口的话,首先要有父母双方的户口本以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然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即可进行落户。如果是属于超生的话,就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如果是超生的话就要按正常的程序应该是交纳社会抚养费,然后才能申报户口。
二胎子女报户口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需要根据二胎是否符合国家关于生育政策和法律的规定,如符合则不需要;如不符合,则必需缴纳该费用后方可办理户口登记。
根据我国现行户口登记办法,办理出生生登记,应持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出手续);
4、婴儿父母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1)、(2)项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或父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所长审批;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我国现已全面开放二胎政策,所以二胎并不是属于超生行为。二胎如果要落户的话,就和新生儿落户是一样的流程,只需要提供其父母双方的结婚证件以及对于子女的出生证明,即可进行落户上海。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规定来进行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