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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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0:16
山西省水利厅进行了职责的调整,主要涉及多项关键职能的变动。
首先,省水利厅不再负责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其数据更新依赖于百度地图,具体信息以该平台为准。
其次,原先的拟定全省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和指导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已被撤销,这标志着该厅将更聚焦于核心业务的优化。
在城市涉水事务管理方面,新的政策将管理权下放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由其负责供水、节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等具体事务,并自行确定相关管理体制。省水利厅的其他部门则将在此过程中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
省水利厅的新职责重点转向了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致力于保障全省城乡的供水安全,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加强防汛抗旱工作,以减轻因水旱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确保全省的水利安全和人民生活稳定。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山西省水利厅(以下简称省水利厅),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