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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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2:41
在执行刑罚期间,犯罪分子若表现出一定条件,可被减刑。这些条件包括: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以及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对特定罪犯如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若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意图获得减刑、假释,则不认定其为“确有悔改表现”。另外,“有立功表现”包含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以及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六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