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出现问题找哪个部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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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6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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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20:55
“非常感谢你们高效率的工作,让我们消费者权益得到维护。”说这话的是市民高先生。原来,高先生在我区某全国连锁电器商场购买的电视机出现质量问题,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消协和投诉举报中心两部门及时调解,使得这一消费纠纷得到快速解决,高先生换得一部同等型号的电视机。下面小编以高先生的事例为参考给大家介绍下家电出现问题找哪个部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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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区消协接到高先生投诉:3月13日,高先生在我区某全国连锁电器商场搞促销活动时花4999元购买了夏普50英寸液晶彩电一台,比原价便宜1000元。13天后,电视机出现质量问题,高先生要求商家更换一台同型号的电视机。由于该电器商场归大连片区管辖,大连片区库存没有该型号电视机,商家以没有同型号的电视机为由,只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一台其他型号的电视机,高先生不同意商家的处理结果。此投诉案件登记后,区消协和投诉举报中心立即就此事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了解。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经过当场调解,商家同意从沈阳片区调货。仅用一天时间就处理好这一消费纠纷,为高先生免费更换一台同型号的电视机,如此高效率的工作让高先生赞不绝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同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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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整理,小编提醒大家,购买的家电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大家首先可以找卖家协商处理,如果卖家不受理,可打“12315”消费者维权电话,或直接找工商局投诉。
接下来小编将给大家介绍数码电器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
,欢迎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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