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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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20:22
中国历代爵位体系中,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封爵制度有着其独特的特点与演变。
曹魏时期,封爵体系正式废除秦汉的二十等爵,实行公侯伯子男五等制度,此制度一直沿用至后世。在魏文帝黄初年间,确立了九等封爵制,包括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和关内侯。其中,王为皇室宗亲独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则适用于宗室与功臣,他们都有封地;县侯、乡侯、关内侯则授予功臣及子弟,无封国,仅享有税收。
封爵制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继续发展。两晋的封爵体系在晋武帝咸宁三年定制,包括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乡亭侯、关内侯等。封爵体系中,开国郡公、县公为一品,开国县侯、伯、子、男为二品,以此类推。封国制度也有具体规定,大国封户二万户,次国封户一万户,下国封户五千户,各置相应数量的军队。
南朝宋的封爵制度沿袭两晋,只是大小国皆三军。王的儿子例封千户。齐亦沿用此制度。梁的封爵体系中,五等公位视三公,开国诸侯位视孤亲、重号将军、光禄大夫。陈朝的封爵则有郡王、嗣王、藩王、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侯、伯、子、男、沐食侯、乡亭侯、关中关外侯,共十二等。
北朝封爵制度始于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初设五等爵,后减为四等:王、公、侯、子。北魏在孝文帝时期实施“亲疏世减挡”,对封爵体系进行了调整。北齐爵分王、公、侯、伯、子、男六等,其中王的地位在大司上之上,公以下的封国调入台,按照不同等级享有不同比例的税收。北周时期,封爵体系中加入了“开国”二字,共有王、郡王、县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乡男等十一等。
同西方古代社会类似,中国古代社会也存在爵位的封赐。除了基本的公、侯、伯、子、男等基本爵位外,中国古代历朝历代的爵位封赏并不完全相同。本词条详细介绍了中国古代历朝历代的爵位建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