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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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07:31
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性,首要原则是全国范围内的适用性,无论是在选定的还是广泛的区域。措施的选择需充分考虑景观和遗址的历史价值、规模、地理位置及其面临的威胁类型,以确保差异化保护。
保护不仅限于自然景观,也包括人工形成的遗址。特别关注城市中的特定景观和遗址,它们常因建设活动和土地交易而受到威胁,进入古迹的管理需特别严谨。
保护策略兼顾预防和矫正。预防措施侧重于防止潜在威胁,如对可能破坏遗址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管,如建筑设计需尊重环境,道路铺设、电力设施、广告招牌等需谨慎设计,避免对景观造成破坏,同时关注空气、水污染、采矿活动等。
噪音污染对景观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应针对可能影响的活动实施相应限制。对已列入保护的区域内的活动,除非出于公共利益,否则必须加以制裁。矫正措施则致力于修复已造成的损害,恢复其原貌。
为了提高保护工作的效率,建议设立科学研究机构,与相关机构合作,制定和更新适用于景观和遗址保护的法律和规定。这些研究成果应定期发布在专门的行政出版物上,以促进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第十二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