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能否减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16:1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6:48
1.关于被告被宣判执行死刑是否存在减刑可能性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被依法判决死刑且执行方式为立即处决的犯罪者,通常未设减刑可能;
然而,对那些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罪者而言,若符合特定条件,则仍具备减刑空间。
这里所说的“减刑”是指,根据其应被判处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不同刑种与执行期限,犯罪者在具备相应法定减刑事由的情况下,由负责执行刑罚的相关机构提供必要材料,人民*依职权作出错误的刑事判决内容进行适当减轻。
2.对于被判刑者的约定期满后的实际执行刑期,需要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其剩余刑期不得低于原始刑期的二分之一;
(2)如判定其应受无期徒刑,则在约定期满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短于十三年;
(3)对于经由人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来说,在缓期执行期满之后若需依法改为无期徒刑,应当遵循的最低执行年限为二十五年,若需依法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则最低执行年限为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