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了我,请问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他不给,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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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5:06
既然你的辞职报告被撕了,用人单位也就没有你提出辞职的证据了,现在成了用人单位辞退你。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法律规定的名称,再找到对应条款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5:06
可以凭劳动合同到当地劳动局告公司,劳动法规定必须提前一月通知员工辞退!
不过你这样留下来也没室内门意思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5:11
看你在什么公司了,大点的公司无故辞退会有补偿的,小公司根本没人管,你要也要不上。工资应该可以结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5:04
我看你的情况多半也是要不了,小公司能有什么跟你讲的,又是只有你一个人,有工资给就差不多了,现在世道就这样。要是你手里有合同的话去劳动局还是可以要到赔偿的,毕竟是公司开了你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5:05
你可以要经济补偿(正常解除劳动合同)——在单位干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的补偿,也可以要求赔偿(就是无缘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2倍。
不给就是劳动监察举报,或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