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但是公司效益不好,老板可以随意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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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6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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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6:0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但是公司效益不好,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意降低其工资的,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工资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对于用人单位无故降低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降低工资为由*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6:03
按法律规定,公司效益不好随便降工人工资的行为,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所以公司不能随便降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6:03
可以的吧。就像公司如果收益好了就会给员工涨工资一样,如果按照合同来的话,人家完全可以不长追问可是我是设计师,不是业务员啊。不按合同来的话,那合同签了干嘛的?我也从来没有指望他涨过工资啊。
追答如果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工资的,公司不可以随意更改,除非你们协商一致。你可以找你们老板协商一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6:04
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金额及构成,则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降低工资待遇。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就任意下调劳动者的工资,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6:04
合法追问那老板岂不是无法无天了,高兴给多少给多少。合同签了干嘛的?约定基本工资是干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