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降职降薪,是否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14:08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从你的叙述来看,是可以拒绝的。但你最好再仔细的看看劳动合同对变更工作岗位、工资等内容是否还有其他的约定。
从你的叙述“流程走不了”来看,是否还没有“强制降薪降职”,只是准备这么做?或是还处在与你协商的阶段?如果公司事实上已经给你“强制降薪降职”了,而劳动合同又没有其他对你不利的约定的,你当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至于你说的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加班,因不知你详细情况,请自行对照以下条文确定是否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第二款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九条第一款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等的规定,依法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4
第一,关于旧公司调岗行为合法性。因为“调岗”涉及到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旧公司应当提前与您协商变更事宜,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根据您提到的,旧公司调岗时并未与您进行任何协商,直接将您调到其他不同性质的岗位,故旧公司该行为本身不合法。
第二,关于违反旧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所以,根据您提到旧公司在对您进行调岗后未进行任何岗前培训,如果您在能够证明旧公司对上述制度亦没有进行过任何公示,例如《员工手册》未公示等,可以推测您对公司的关于被调岗位的规章制度,您并不知情,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未经公示告知的,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管理、处罚员工的依据。所以,若您对上述制度确实不知情,旧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认为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关于新公司是否有权以您违反旧公司为由对您进行降薪、扣发年终奖。虽然新旧公司系同一集团下的关联企业,但各公司之间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规章制度办事,如果新公司以您违反旧公司制度为由对您降薪,该制度涉嫌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建议您及时提起仲裁申请,避免您的损失扩大。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从你的叙述来看,是可以拒绝的。但你最好再仔细的看看劳动合同对变更工作岗位、工资等内容是否还有其他的约定。
从你的叙述“流程走不了”来看,是否还没有“强制降薪降职”,只是准备这么做?或是还处在与你协商的阶段?如果公司事实上已经给你“强制降薪降职”了,而劳动合同又没有其他对你不利的约定的,你当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至于你说的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加班,因不知你详细情况,请自行对照以下条文确定是否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第二款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九条第一款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等的规定,依法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4
第一,关于旧公司调岗行为合法性。因为“调岗”涉及到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旧公司应当提前与您协商变更事宜,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根据您提到的,旧公司调岗时并未与您进行任何协商,直接将您调到其他不同性质的岗位,故旧公司该行为本身不合法。
第二,关于违反旧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所以,根据您提到旧公司在对您进行调岗后未进行任何岗前培训,如果您在能够证明旧公司对上述制度亦没有进行过任何公示,例如《员工手册》未公示等,可以推测您对公司的关于被调岗位的规章制度,您并不知情,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未经公示告知的,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管理、处罚员工的依据。所以,若您对上述制度确实不知情,旧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认为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关于新公司是否有权以您违反旧公司为由对您进行降薪、扣发年终奖。虽然新旧公司系同一集团下的关联企业,但各公司之间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规章制度办事,如果新公司以您违反旧公司制度为由对您降薪,该制度涉嫌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建议您及时提起仲裁申请,避免您的损失扩大。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从你的叙述来看,是可以拒绝的。但你最好再仔细的看看劳动合同对变更工作岗位、工资等内容是否还有其他的约定。
从你的叙述“流程走不了”来看,是否还没有“强制降薪降职”,只是准备这么做?或是还处在与你协商的阶段?如果公司事实上已经给你“强制降薪降职”了,而劳动合同又没有其他对你不利的约定的,你当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至于你说的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加班,因不知你详细情况,请自行对照以下条文确定是否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第二款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九条第一款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等的规定,依法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从你的叙述来看,是可以拒绝的。但你最好再仔细的看看劳动合同对变更工作岗位、工资等内容是否还有其他的约定。
从你的叙述“流程走不了”来看,是否还没有“强制降薪降职”,只是准备这么做?或是还处在与你协商的阶段?如果公司事实上已经给你“强制降薪降职”了,而劳动合同又没有其他对你不利的约定的,你当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至于你说的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加班,因不知你详细情况,请自行对照以下条文确定是否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第二款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九条第一款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等的规定,依法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4
第一,关于旧公司调岗行为合法性。因为“调岗”涉及到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旧公司应当提前与您协商变更事宜,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根据您提到的,旧公司调岗时并未与您进行任何协商,直接将您调到其他不同性质的岗位,故旧公司该行为本身不合法。
第二,关于违反旧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所以,根据您提到旧公司在对您进行调岗后未进行任何岗前培训,如果您在能够证明旧公司对上述制度亦没有进行过任何公示,例如《员工手册》未公示等,可以推测您对公司的关于被调岗位的规章制度,您并不知情,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未经公示告知的,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管理、处罚员工的依据。所以,若您对上述制度确实不知情,旧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认为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关于新公司是否有权以您违反旧公司为由对您进行降薪、扣发年终奖。虽然新旧公司系同一集团下的关联企业,但各公司之间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规章制度办事,如果新公司以您违反旧公司制度为由对您降薪,该制度涉嫌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建议您及时提起仲裁申请,避免您的损失扩大。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从你的叙述来看,是可以拒绝的。但你最好再仔细的看看劳动合同对变更工作岗位、工资等内容是否还有其他的约定。
从你的叙述“流程走不了”来看,是否还没有“强制降薪降职”,只是准备这么做?或是还处在与你协商的阶段?如果公司事实上已经给你“强制降薪降职”了,而劳动合同又没有其他对你不利的约定的,你当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至于你说的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加班,因不知你详细情况,请自行对照以下条文确定是否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第二款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九条第一款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等的规定,依法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4
第一,关于旧公司调岗行为合法性。因为“调岗”涉及到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旧公司应当提前与您协商变更事宜,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根据您提到的,旧公司调岗时并未与您进行任何协商,直接将您调到其他不同性质的岗位,故旧公司该行为本身不合法。
第二,关于违反旧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所以,根据您提到旧公司在对您进行调岗后未进行任何岗前培训,如果您在能够证明旧公司对上述制度亦没有进行过任何公示,例如《员工手册》未公示等,可以推测您对公司的关于被调岗位的规章制度,您并不知情,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未经公示告知的,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管理、处罚员工的依据。所以,若您对上述制度确实不知情,旧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认为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关于新公司是否有权以您违反旧公司为由对您进行降薪、扣发年终奖。虽然新旧公司系同一集团下的关联企业,但各公司之间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规章制度办事,如果新公司以您违反旧公司制度为由对您降薪,该制度涉嫌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建议您及时提起仲裁申请,避免您的损失扩大。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从你的叙述来看,是可以拒绝的。但你最好再仔细的看看劳动合同对变更工作岗位、工资等内容是否还有其他的约定。
从你的叙述“流程走不了”来看,是否还没有“强制降薪降职”,只是准备这么做?或是还处在与你协商的阶段?如果公司事实上已经给你“强制降薪降职”了,而劳动合同又没有其他对你不利的约定的,你当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至于你说的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加班,因不知你详细情况,请自行对照以下条文确定是否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第二款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九条第一款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等的规定,依法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4
第一,关于旧公司调岗行为合法性。因为“调岗”涉及到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旧公司应当提前与您协商变更事宜,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根据您提到的,旧公司调岗时并未与您进行任何协商,直接将您调到其他不同性质的岗位,故旧公司该行为本身不合法。
第二,关于违反旧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所以,根据您提到旧公司在对您进行调岗后未进行任何岗前培训,如果您在能够证明旧公司对上述制度亦没有进行过任何公示,例如《员工手册》未公示等,可以推测您对公司的关于被调岗位的规章制度,您并不知情,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未经公示告知的,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管理、处罚员工的依据。所以,若您对上述制度确实不知情,旧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认为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关于新公司是否有权以您违反旧公司为由对您进行降薪、扣发年终奖。虽然新旧公司系同一集团下的关联企业,但各公司之间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规章制度办事,如果新公司以您违反旧公司制度为由对您降薪,该制度涉嫌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建议您及时提起仲裁申请,避免您的损失扩大。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从你的叙述来看,是可以拒绝的。但你最好再仔细的看看劳动合同对变更工作岗位、工资等内容是否还有其他的约定。
从你的叙述“流程走不了”来看,是否还没有“强制降薪降职”,只是准备这么做?或是还处在与你协商的阶段?如果公司事实上已经给你“强制降薪降职”了,而劳动合同又没有其他对你不利的约定的,你当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至于你说的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加班,因不知你详细情况,请自行对照以下条文确定是否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第二款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九条第一款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从你的叙述来看,是可以拒绝的。但你最好再仔细的看看劳动合同对变更工作岗位、工资等内容是否还有其他的约定。
从你的叙述“流程走不了”来看,是否还没有“强制降薪降职”,只是准备这么做?或是还处在与你协商的阶段?如果公司事实上已经给你“强制降薪降职”了,而劳动合同又没有其他对你不利的约定的,你当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至于你说的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加班,因不知你详细情况,请自行对照以下条文确定是否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第二款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九条第一款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6: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等的规定,依法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