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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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2:16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签订的一项不平等条约。该条约原名《马关新约》,在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代表为李鸿章和李经方,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根据条约,中国割让了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并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此外,中国还同意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马关条约》为日本带来了巨大利益,加剧了其侵略野心,同时使中国的民族危机变得尤为严重,半殖民地化的程度也因此加深。此条约满足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求,引发了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