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非终局裁决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10:4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1:57
劳动者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采取的法律途径取决于裁决的性质。对于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劳动者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终局裁决通常涉及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且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然而,对于非终局裁决,即除第四十七条所述争议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劳动者同样有权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者不起诉,裁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
此外,用人单位若认为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总之,劳动者对劳动仲裁非终局裁决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对于非终局裁决,劳动者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