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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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6:52
许可证局在管理许可证书的过程中,遵循科学规划、高效节约的原则,对印制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的采购规范,许可证局会通过指定的程序,选择质量可靠、技术实力强且保证证书安全的印制单位,确保印制工作的专业性。
明确规定,印制许可证书的权力仅限于许可证局委托的单位,任何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
许可证局对印制过程有严格监督,印制单位需按照许可证局提供的样式、数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证书的印制任务。
许可证印制和发运计划的制定,基于发证机构的需求、印制单位库存、实际使用以及剩余量的综合考量,通常每年集中印制一次,如有需要,会适时追加。
每一批次印制完成后,许可证局会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验收合格的证书才会入库,并在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不合格的证书需由印制单位销毁。
对于年度和补充征订的许可证书,许可证局会在规定时间内分发给各发证机构,确保及时到位。发运过程由委托的发运单位负责,并在系统中记录。
为加强对各类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的管理,2012年2月4日,制定《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该《规定》经2011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1年第5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1号公布。《规定》分总则,许可证书的征订,许可证书的印制与发运,许可证书的验收与保管,许可证书的进、出库台账登记与使用,,许可证书的调剂与遗失的处理,许可证书的核查,许可证书的销毁,检查与处罚,附则10章40条,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原《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外经贸配字〔1999〕第87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