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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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20:57
黄山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管理文件,监督技术标准和规程的执行,并负责实施。
2. 制定并实施全市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保护和测绘发展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审核,指导县区规划工作。
3. 监督执法和规划执行情况,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保护土地和矿产资源权益,调解重大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4. 负责耕地特殊保护和农地管理,监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基本农田保护,确保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5. 统一管理城乡地政和地籍工作,进行土地资源调查、地籍管理,负责土地确权、登记等工作。
6. 管理土地征用、划拨,审批各类用地,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7. 负责土地市场和资产管理,制定土地使用权交易办法,管理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
8. 矿产资源管理包括采矿权审批、探矿权管理,监督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使用费。
9.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矿业资源调查评价,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遗迹保护。
10. 组织和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和保护地质环境。
11. 负责测绘项目管理,包括资格审报、测绘任务监督和测绘成果保密管理。
12. 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地图管理,监督财政拨款使用和对外交流。
13. 对屯溪地区的土地和矿产资源进行直接管理,并处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黄山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的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