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20:1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20:27
为确保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制定。
专项资金,即针对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项财政资金,其目标是推动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这部分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专门划拨,主要用于支持循环经济的关键项目实施,推动循环经济技术产品示范推广,以及加强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专项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和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操作,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形成协同管理机制。
2012年7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财建〔2012〕616号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专项资金使用安排原则、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监督管理、附则6章18条,自2012年9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