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23:1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0:07
对于婚前财产来说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均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没有特殊的约定,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因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分的,同样的离婚后,双方已不具有夫妻关系,因此,无特殊情况老伴也不能继承该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