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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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22:15
2024年7月,全国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在各地陆续出炉,大部分省份实施了尖峰电价,导致峰谷价差普遍提升。以10千伏单一制和两部制用户为例,以下是各地区详细电价对比情况:
除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江西、宁夏、青海和云南8省未执行尖峰电价外,新疆和内蒙古东部部分区域将实行深谷电价。
23个省市的峰谷价差上升,其中广东省(珠三角五市)涨幅最大,达到0.31元/kWh。有5个省市价差下降,以青海省的0.04元/kWh降幅最大。广东省峰谷价差最高,为1.27元/kWh。
在两部制电价中,24个省市价差上升,上海市(大工业)涨幅最大,为0.51元/kWh。同样,青海省降幅最大。上海市大工业峰谷价差最高,为1.26元/kWh。
部分省市的峰谷价差超过0.7元/kWh,显示出初步的经济效益。单一制超过此价差的有16个省市,两部制则有17个。具体价差详情见相关图表。
近期,甘肃和陕西已发布分时电价调整的征求意见稿,详情请查阅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