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已14年。中级工程师职称。问我能报建筑师考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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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4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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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5 15:29
考试介绍
注册建筑师级别分一级建筑师和二级建筑师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8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八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期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未经注册,不得称为注册建筑师,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四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下项目;五级以下项目,允许非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考试科目: 参加200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其考试大纲及部分科目按调整后的要求掌握,具体是:
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 2.建筑设计(知识); 3.建筑结构; 4.建筑物理与设备; 5.建筑材料与构造; 6.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 7.建筑方案设计(作图); 8.建筑技术设计(作图); 9.场地设计(作图)。
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1.建筑设计(作图); 2.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 3.建筑结构与设备; 4.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原考试大纲中知识题第一科目《设计前期工作》(45个题)和第二科目《场地设计》(45个题)合并为《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一个科目(共90个题)。已经通过原《设计前期工作》科目的考生,只考第46-90题;已经通过原《场地设计》科目的考生,只考第1-45题。未通过或未报考《设计前期工作》和《场地设计》科目的考生,需考《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第1-90题。现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建筑方案设计》和《建筑技术设计》两个科目替代原作图题《建筑设计与表达》,时间分别为6小时和5小时,凡未通过或未报考过原作图题《建筑设计与表达》的考生,都需报考《建筑方案设计》和《建筑技术设计》两个科目。
报名条件
2009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 业学 位 或 学 历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最少时间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建 筑 学 建筑设计本科及以上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2年2006年建筑学学士3年2005年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5年2003年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7年2001年专科三年制毕业9年1999年二年制毕业10年1998年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环境艺术本科及以上工学博士毕业2年2006年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6年2002年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7年2001年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8年2000年专科三年制毕业10年1998年二年制毕业11年1997年其它工科本科及以上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7年2001年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8年2000年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9年1999年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本表专业中加入了“环境艺术”。 2、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编辑本段考试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人事、劳动保障 )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有关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 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按照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中增设珠宝评估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03]19号)规定,珠宝专业的考试每2年举行一次。由于考务安排的原因,原定于2010年举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专业的考试调整到2011年举行。 三、未列入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其他专业的日期另行通知。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抓紧筹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排顺利进行。
2010年度一、二级建筑师考试工作计划专业名称考试日期
一级注册建筑师 5月8、9、10、11日
二级注册建筑师 5月8、9日
成绩管理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文件要求,考试成绩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 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二)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5:29
1、如果是一直从事建筑设计,是可以报考的。。。。。
2、如果不是,最好就不要报了,过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