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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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21:28
我国历来重视野生动物保护,早在1988年就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公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后国家有关部门又出台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实施条例和法规。根据这些法律法规,驯养繁殖受国家或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陆生动物由林业部门主管,水生动物由渔业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发放“驯养繁殖许可证”,再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主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