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学好法学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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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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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8 13:26
一、【识记】法的概念和作用★★★★☆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包括*、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的基本特征包括: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二、【领会】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法律规范=法律条文?法律规范是法的基本构成要素,它通过法律条文表述出来。法律规范是法的本体,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它们之间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处理、制裁。法律规范的种类根据内容的不同分类,包括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复合性规范;根据对人们行为的限定程度和范围的不同,可将法律规范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三、【领会】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在人们之间形成的以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属于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它不是一般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的构成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自然人、组织、国家;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四、【应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是科学性和先进性的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
五、【识记】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法学基础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都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也称法的效力渊源。制定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主要渊源。我国法的渊源的特点包括以*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特别行政区法律是我国法的渊源;习惯在特定条件下也可成为我国法的渊源。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具体包括*、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国际条约。
六、【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包括*及*相关法、民法商法、行*、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七、【领会】法的制定★★★☆☆
法的制定,又称立法,指法定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立法机关及其权限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根据*和法律制定行*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立法程序包括立法准备阶段、法的形成、确立阶段、法律的完善阶段。
八、【识记】法的实施★★★★☆
法的遵守包括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法的执行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和实施法律的活动。法的适用,也称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九、【应用】法律监督★★☆☆☆
国家监督,也称国家机关的监督,依国家机关的性质的不同分为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是指除国家机关以外的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依照*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具有广泛性、人民性和自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