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回的,可是有聊天记录能把钱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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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3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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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3:52
欠钱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起诉需要满足原告适格、被告明确、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范围即可,有无证据以及证据是否充分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但是如果当事人想要胜诉的,则需向*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而在欠款纠纷中,如果当事人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而没有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等证据予以辅证的,是很难证明自己的主张的,一旦对方当事人的答辩被*采纳的,则当事人胜诉的可能性就会变得很小。同时需要注意,欠款纠纷受到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当事人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再向*起诉的,则对方当事人产生诉讼时效抗辩的权利,一旦其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则当事人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没有欠条(借条)仍然可以起诉。但要想得到人民*判决的支持,除债务人自己承认外,债权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和责任。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欠条(借条)属于直接证据。在没有欠条(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间接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客户欠货款只有微信记录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必须向*提供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微信用户是双方,还应该保证微信记录的完整性,如果微信证据只有截屏、那么这个证据链就是不完整的,可能导致断章取义,*一般是不会采纳的。一旦发生资金交易,必须保留微信记录的原始记录,转账记录、重要谈话等应予以保存,不要随意删除。欠条聊天记录还有相应能够证明存在你理解的关系的一系列的证据,当时用电子证据的时候就要符合以下条件:
1、确认使用双方身份
因聊天软件不是实名制,若不能证明聊天软件使用人是案件当事人,则聊天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 聊天软件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聊天软件头像或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公司的协助调查。
前两种方式明显带有偶然性,不能作为常态化的确认方式,后两种方式都涉及到软件供应商公司的第三方技术协助,但尚未形成良性运转的流程,自然也不可能像大家想像的由自己提交一段微信记录那么简单。
2、微信证据的完整性
此条件关涉聊天软件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聊天软件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
由于缺乏明确的认证规则和专门的电子证据鉴定机构,部分公证、鉴定存在瑕疵缺漏,这些都增加了*对电子证据认证的难度。因此,建立专门的电子数据证据鉴定机构并明确其认证规则,是目前证据发展的必然需求。
民间借贷关系在我们国家还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关系,因为很多自然人之间是存在着借款的,如果没有借条,但是有相应的聊天记录,还有转账的事实,那么足以证明存在着借款关系,完全是可以到*来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